[論文] 學生論文如抄襲 指導教授也重罰

代寫論文、抄襲論文等違犯學術倫理事件時有所聞,教育部表示,近年來論文抄襲案件多,建議各校訂定規範配套,未來如果發生學生學位論文抄襲,審核論文的指導老師也應該受重罰。(陳映竹報導)

26、27日兩天舉行的98學年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教務主管聯席會議,行政院國科會科學教育處長胡志偉以「學術倫理」為主題進行演講。教育部更主動提案,建議各大學提出對策,針對網路徵求代寫論文以及教授懲處提出積極辦法。

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指出,從去年為止,教育部共接獲了15件碩博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的抄襲案件,7件確認是抄襲。根據學位授予法,論文抄襲確認屬實,將撤銷學位,何卓飛認為,指導教授是學生論文的第一個把關者,計畫在新學期開始,指導教授也將列入教師評鑑重要參考,如果學生抄襲、剽竊,指導教授升等、聘任都將受影響。

教育部也要求各大學BBS或網站,必須對「徵求代寫論文」相關訊息把關,有不當訊息必須進快移除。